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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白银市平川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来信时间2017-09-30

尊敬的区委书记,您好! 
    我们原是白银市平川区房地产管理局的职工,共16人(其中财政供给人员6人、自收自支人员10人)。于2016年10月12日平川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成立之日借调该局工作至今。到目前为止,全体人员编制尚未划转,尤其10个自收自支人员在编制尚未划转的情况下,拖欠应发工资396101.93元,在拖欠工资长达四五个月时间的情况下,我们仍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地有序进展着工作,截止目前颁发《不动产权证》1543本,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887本,借款金额619821174元,收取登记费298535元。在认真工作期间,我们顶着生活压力,没有影响正常工作,但作为一个正常上班的普通职工,再无任何经济来源,直接影响到了我们的正常的日常生活,曾上报相关管理单位及政府,至今仍杳无音信,我们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职工,长期这样的困难实在支持不住生活的困扰,每天过着讨吃般的生活,拉账借债的维持着日子,作为领导请您们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您们仅仅一个月拿不到工资,请问您们是何等的想法?把我们借调过来,答应解决编制划转,现纯粹无人问津,作为一个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怎么这么无情的打击一个普通职工的心?只让我们老牛般的工作,却没人关注我们的疾苦生活,请问尊敬的领导能否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我们的划转问题??如果长期编制不划转,就一直这样拖欠工资,继续这样维持疾苦现状。再次再次再次请求政府领导给我们这些视同“难民”的职工给予划转及拖欠工资上的解决!最后再次望尊敬的领导在百忙之中能给于尽快的关心及安排解决!急盼!!急盼!!急盼!!! 
                              平川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全体借调人员 呈上 
                                         2017年9月30日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17-10-27

市政府网网友:

    您好!关于你反映“不动产局借调人员工资编制问题”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划转编制问题。根据白银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通知》(白机编字[2015]55号)文件精神,将平川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副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6名,领导职数1名)机构上划,与市国土资源局平川分局国土资源登记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整合,组建平川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隶属市国土资源局平川分局管理,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根据人员编制按照“尊重干部职工意愿和编随人走”的原则,按照移交程序,由区房产、国土部门在理清上划业务的基础上,确定上划人员名单,待市国土、人社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机构和人员上划事宜。

    201610月,区房产局借调至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16名人员是根据白银市国土资源局平川分局《关于借调工作人员的函》(平国土函字[201632)(平国土函字[201635)文件确定的。

    在今后工作中,区国土、编办、人社等部门将积极和市上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做好有关机构编制划转工作。

    2、关于拖欠工资问题。对于没有及时发放借调人员工资,我们深表歉意。根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文件精神,自201741起取消了房屋转让手续费及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故区房产局无任何收费来源,无法正常发放自收自支人员工资。20177月,区房产局通过从区财政局借款的方式,已补发借调不动产局人员工资201715月份工资228555元。

    根据201781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平政会通字20176)精神,20177月起全区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统一标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已正常发放借调不动产局人员710月份工资185156元。

    目前,借调不动产局人员工资仅20176月份工资49869元(自收自支10人)未发放。区房产局正在积极与区财政局联系拨款,拨款到位后将尽快补发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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