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SD0/2018-01113 | 生成日期 | 2018年0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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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内容概述 | 白银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 关键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在银各单位:
现将《白银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白银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按照《白银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任务分工方案》(市政发〔2016〕246号)、《白银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市政办发〔2016〕216号)以及《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市政发〔2018〕72号)、《白银市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18〕22号)、《白银市2018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18〕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1.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按照权责清单和信用信息目录,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产生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并归集至白银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白银),并同时推送至相关行业征信系统。继续做好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归集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市信用办(市发展改革委、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下同)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出台并严格落实《白银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打造公平正义、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
牵头单位:市信用办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3.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要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应用于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对政务守信和失信行为要抓好各项奖惩措施的落实,及时反馈奖惩案例。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4.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在职称评审和考试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健全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5.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整治。加强政府机构守信践诺制度建设,对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失信被执行案件进行专项清理,开展归零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加强商务诚信建设
6.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全面监察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重点对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劳务派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落实、加班加点和工作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评定,建立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公示制度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7.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并作为企业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条件。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8.以食品、药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质量信用档案,探索实施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
牵头单位:市食药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依各自职责实施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9.建立健全税收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全市各类纳税人信用记录,推进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和分类管理,积极发挥税收信用评价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功能,大力推进“银税互动”信用激励机制建设。
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配合单位:白银银监分局,各商业银行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0.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完善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经营者价格信用管理。依法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案件开展调查,预防价格垄断行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1.健全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托甘肃省建筑市场诚信监管平台,建立完善我市工程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构建建筑市场信用奖惩机制,将企业信用状况与招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先等相结合。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2.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交通白银”创建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和诚信档案。健全交通运输设计、监理、施工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3.严格落实市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发改财金〔2017〕572号),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商务、工商、网信、公安、交通、人行、质检、食药、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推进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衔接。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4.完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人员,实施行业限期禁入等惩戒措施。
牵头单位:财政、建设、司法等相关中介资质监管部门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5.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建设,完善依法统计信用企业评价标准,建立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录制度。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6.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准入前综合信用承诺制度,按照政府引导、主体自愿、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引导市场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
牵头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17.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出台并贯彻落实《白银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各区县、各部门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流通服务、中介服务、物业服务、会展广告、教育科研、旅游经营、互联网应用及服务、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领域,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从业人员、审计人员、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为主要对象,建立和完善重点领域和人群个人信用记录,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个人诚信档案,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及时动态更新。
牵头单位:市信用办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18.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用档案,以及科学合理的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分类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19.加快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纠错工作。积极对接省级工商、民政、编办和省代码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级部门反馈涉及我市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码、错码信息,做好全市重错码纠错工作,降低重错码率,有效推进存量代码的转换,确保6月30日起原有各类代码失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20.健全劳动保障等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和用工违法行为等信息记录,完善社会救助、住房保障、计划生育、残疾人保障、劳动保障等领域的诚信制度,规范相关主体进入和退出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卫计委、市残疾人联合会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1.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招生录取、助学贷款、学位授予、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职务晋升、项目申报、科研经费分配、评选表彰等挂钩。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2.加强文化、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和旅游服务业等领域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文化、旅游领域市场主体诚信档案。推动在文化、旅游市场使用信用产品,并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监管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3.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将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依法认定列入黑名单,并依法采取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同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信用警示。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24.继续推进审判公开、执行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适用范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5.完善行贿犯罪、职务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规范和加强查询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行贿犯罪、职务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市、县区人民检察院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6.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信息管理。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7.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8.建立各级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并作为考核、奖惩、晋职晋级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加强对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实施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和整合,推行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执法公开等承诺制度。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29. 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认真贯彻《白银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任务分工方案》,加强各部门的联动配合,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牵头单位:市信用办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0.认真贯彻落实《白银市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18〕22号)精神,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的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遁逃,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引导人民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市、县区人民法院,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五、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31.加快推进市、县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市、县两级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切实对标国家和省上信用标准,进一步规范完善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的接口与标准,实现信用信息的纵向和横向互通,构建面向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的信用大数据平台。
牵头单位:市、县区信用办
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电子政务办,市、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2.对标“信用中国”网站功能、界面、风格和其他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信用甘肃(信用白银)”网站功能和界面风格;提高信用数据质量管理和信用共享查询服务功能,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分析应用,联合奖惩预警系统和失信典型案例可视化展示功能。
牵头单位:市信用办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3.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权责清单,梳理更新本县区、本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目录,并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印发。同时,对各成员单位报送的信用信息数据做好公示、统计和备案,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牵头单位:市、县区信用办
配合单位:市、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六、加强诚信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
34.大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使诚信意识深植人心,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依托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充分发挥“信用白银”网站、APP及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宣传解读政策文件,普及信用知识,发布信用工作动态;结合6.14征信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和诚信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信用办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5.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以案例宣介诚信教育。全面推进各级学校诚信教育,加快社会信用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理论研究,提出以信用建设推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的措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6.建成白银市“鼎立信”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实施联合惩戒。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联合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遁逃,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引导人民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37.根据《白银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将诚信教育、诚信文化建设列为“三城同创”的重要内容,把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大力开展诚信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活动,营造诚实守信、履约践诺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8.加强城市信用监测数据报送工作。及时将本行业本领域所制定的信用规章制度、信用监管活动信息上传“信用中国”城市信用监测平台,积极做好突发不良信用事件的应急处理,主动宣传报道正面舆论和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努力打造以诚信制度为支撑,诚信典型为示范,诚信事迹为引领的系列诚信文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信用办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9.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信用修复的有关规定,建立全市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制度,引导失信主体通过主动实施纠正失信行为、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培训、志愿服务、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
牵头单位:市信用办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加强城市信用宣传阵地建设。在车站、广场、市场、商场、物业小区等人口流动密集区域设立“诚信曝光台”,适时播报相关部门推送的信用体系建设政策、诚信典型人物、诚信故事、诚信“红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案例等信息,着力打造诚信市场、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示范店。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七、加强组织领导
41.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四大领域”,以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红黑名单发布、城市信用监测报告、“信用中国(甘肃白银)”平台网站为“四大抓手”,着力夯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信用信息核查使用等“四大基础”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构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各县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2.严格考核抓好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按照白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各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
牵头单位:市信用办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主办:白银市人民政府承办: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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